欢迎访问苏州易点通财税

售后热线:0512-65983304      咨询热线:176-5127-0930

图片展示
图片展示

   请输入正文

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?

发表时间: 2025-05-09 08:59:37

作者: 苏州易点通

来源: u243271.ish168.com/

浏览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,购买期房时,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;若未签订合同,在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,购买期房时,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;若未签订合同,在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,纳税义务同样产生。合同性质凭证范围较广,包含具备合同效力的契约、协议、合约、单据、确认书等,具体到各地区,还涵盖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所确定的其他凭证。例如,若您在 2025 年 5 月 1 日签订购买期房合同,从这***起,契税纳税义务正式开始。假设没有合同,而是在这***取得了类似购房意向书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有效凭证,纳税义务也自此日起生效 。
纳税人需在依法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。以 A 公司为例,A 公司购买一栋期房,签订购房合同后即产生契税纳税义务,只要该公司在办理该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前缴纳契税,便符合规定。实际生活中,不少购房者习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,着手准备办理房产证时缴纳契税。这是因为办理房产证流程里,契税完税证明是必备材料,多数人因此选择此时履行纳税义务。比如,开发商通知业主在 2025 年 10 月 1 日办理交房,业主大概率会在 2025 年 10 月至 12 月期间,准备身份证、购房合同、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去办理房产证,并缴纳契税 。
值得注意的是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,若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,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,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所以,购房者一定要留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前及时缴纳契税,防止产生不必要的额外费用 。

苏州代办营业执照,苏州代办注册公司,苏州代办公司注册

你的喜欢,就是我坚持写下去的能量器
好文推荐
已有0人推荐
文章推荐

公司注册

财税服务

工商变更

易点通财务正在为各行各业提供专业财税解决方案

 

10000+企业客户共同选择,行业龙头企业战略合作伙伴

一站式企业税务服务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咨询热线:176-5127-0930

苏ICP备16010082号-6丨Copyright ©2016-2024All Rights Reserved 易点通财税 版权所有

关于我们

财税服务

财税资讯

关于我们

——

在改善用户体验、解决用户痛点的基础上不断革新升级,为中小企业解决全生命周期财税服务需求。服务网络范围覆盖全国400余座城市,拥有500余家区域服务机构,为超过40万家企业客户提供财税服务。

 

客服中心
热线电话
13041406595
上班时间
周一到周五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使用企业微信
“扫一扫”加入群聊
复制成功!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我知道了